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发〔2017〕21号)、《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豫办〔2020〕4号)等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和备案工作,现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1.表彰主体为省委、省政府等,经党中央批准设立、满足项目开展周期,拟于2022年度开展的省级常设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2.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临时性表彰项目。
3.拟新设立省级常设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4.拟调整、变更省级常设性表彰项目相关要素。
(二)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1.表彰主体为市县级党委和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拟于2022年度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市县级工作部门不得申请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表彰主体为省级工作部门,拟于2022年度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1.申请开展常设性项目的,由承办单位按照归口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提出申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国家批复情况进行审核,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申请材料包括请示报告和《2022年度开展省级常设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及上届表彰活动的评选通知、表彰决定等文件。
2.申请调整、变更常设性项目的,由承办单位按照归口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提出申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国家工作要求提出审核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申请材料包括请示报告和《2022年度调整、变更省级常设性表彰项目申报表》(附件2)。
3.申请新设立常设性项目或开展临时性项目的,由承办单位按照归口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提出申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国家工作要求提出审核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确定2022年度省级临时性表彰项目1个,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申请材料包括请示报告和《2022年度申请新设立省级常设性表彰项目或开展省级临时性表彰项目申报表》(附件3)。
(二)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项目
市级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统一由市级党委、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提出申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审核,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申请材料包括请示报告和《2022年度地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
每个省直单位原则上最多申报1个,由主办单位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书面提出申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审核,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确定2022年度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20个。申请材料包括请示报告和《2022年度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表》(附件5)以及上届表彰活动的评选通知、表彰决定等文件。
申请省级、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的省直单位(其中,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申报工作由相应省直机关统筹组织),拟对受表彰个人发放一次性奖金的,需同时提供省级财政部门的书面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和完善国家礼仪制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伟大精神发挥重要作用。年度表彰项目申报是做好我省全年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首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将项目申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肃对待,深入研究,狠抓落实,确保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首要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需要,加强统筹规划,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数量规定。要整合优化本地区、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做到表彰项目设置合理、名称规范,表彰名额从严控制,确保表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要加强活动监管,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参加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按时报送。各地市、各单位要认真按要求规范申报表彰项目,务于2022年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位,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nrmjl@163.com(相关表格可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专栏“评比达标表彰”下载)。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并视为2022年度无表彰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健全联络机制,请省级工作部门根据情况确定1名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行政级别不限),并扫码注明“单位+姓名”加入微信工作群。
联系人: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吴海兰 王佑民
联系电话:0371-69690217、69690226
电子邮箱:hnrmjl@163.com
3.2022年度申请新设立省级常设性表彰项目或开展省级临时性表彰项目申报表
4.2022年度地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汇总表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