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编办[2010]161号文件《关于整合省级工伤保险机构等问题的通知》规定,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直统筹单位职工因工伤残、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省直统筹单位离休人员的护理依赖、已故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程度等鉴定的事务性工作。